• 工程法律實務講座三:營造業法務主辦/主管常見合約管理問題和解決方法
    編號 | EVLBKM010
    講師 | 藍秉強
    出版社 | 新學林在職課程
    可觀看天數 | 365
    75折售價 NT$1,1251500

    關於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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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法律實務講座三:營造業法務主辦/主管常見合約管理問題和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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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課程不提供紙本教材,僅有電子講義。

     

    【課程特色】

    營造業法務主辦/主管要面對很多合約問題,包括投標新案要審閱對業主的合約,有無不合理的條款要協商修改,如果有合作投標伙伴還要擬訂合作協議書。如果順利拿到新案,就要進行材料採購和分包商訂約事宜,主合約可能還沒用印,業主急著開工就通知進場了,而眾多分包商/材料商在履約中也可能提出物價上漲或履約條件改變要求變更合約,甚至用停工來壓迫主承商,營造業法務主辦/主管可能是公司裡面唯一懂法律的人,必須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履行合約期間可能有索賠的機會,法務主辦/主管雖然沒有投入現場施工,但經由索賠勝訴也可以為公司爭取獲利,並得到公司重用。索賠案件如何開始,過程中如何嚴謹進行爭取勝訴,都非常重要。

    營造業者領到工程款之前要投入大量資金,如果計價不順利,常發生財務周轉問題,債主聲請法院發出扣押命令相當常見。收到扣押命令者可能是業主(即主承商有財務問題),業主要考慮是不是要監督付款來維持現場進度,收到扣押命令者也可能是主承商(即分包商有財務問題),主承商要考慮是不是換分包商(進度會受嚴重影響),或支持該分包商繼續履約,上述問題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有工程面的因素要考慮。講者在股票上市營造廠擔任法務主管10年,希望分享一些經驗來協助同業來妥善解決合約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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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藍秉強
    ●專業資格:土木技師、仲裁人

    ●學歷:

    (1)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畢業 :民國64─68年

    (2) 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乙組畢業:民國81─84年

    ● 經歷:

    (1)土木工程設計 :6年(中興工程顧問社)

    (2)合約管理,契約爭議處理:16年(台北市政府捷運局)

    (3)「工程契約與法律」:三學分的課程,90.8月起,於台灣科技大學,兼任教授級專家(13年)

    (4)93.7~103.2:達欣工程公司(股票上市),合約管理室主任

    (5)104.4~111.5 台灣營建研究院「工程法務與鑑識中心」主任

    (6)現任:安成法律事務所 工程合約資深顧問

    曾任:台灣工程法學會秘書長、營造公會法規諮詢委員

    ●專長領域:工程合約爭議處理、尤其擅長申請工期展延天數及請求補償費用。

    EMAIL:bclamnew@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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