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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講座重點說明 ▇
本講座為「全面掃描保險法近期重點」,內容涵蓋保險法各章節重點,一方面幫助考生快速熟悉、複習保險法基本概念,另一方面,從基本概念延伸近期文章、實務見解等重點;謹概述本講座內容如下:
【修法評析】
保險法第107條再次修法,也是保險法變動最頻繁的條文,本講座除了整理過往學者撰文批評的見解以外,也附上修法的最新評析!另外,針對「未成年人投保複數保險契約」,本講座整理主管機關、保險公司因應處理方式,俾使考生快速瞭解學說論理與實務操作!
【近期文章】
商事法過往多以文章命題,而108年司律保險法考題,雖然不是以文章案例作為命題,但所涉概念,實為108年8月教授撰擬文章所囊括;因此,本講座整理近期文章見解,以便考生快速熟悉文章核心概念及爭點意識。
【實務見解】
近年保險法考題多有涉及實務見解,甫結束的109年調特、民間公證人保險法命題,更係改編自實務判決;是以,本講座謹整理具指標性實務見解,透過實務案例學習如何操作保險法令與理論基礎。
【考古題】
本講座透過近期文章、實務見解整理,搭配近年司律、法研所考題,協助考生掌握命題趨勢。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重要事項備註:
1. 雲端函授課程觀看期限:訂單完成日+365天
2. 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台北大學法研所財經法組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右投/右打
守備位置:投手、游擊手
背號:52
筆者每天早上到早餐店都會點一杯溫紅茶醒醒腦,所以別名「溫紅」,希望未來可以幫溫紅昇級加拿鐵,成為真正的「溫拿」。:)
著有《保險法題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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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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