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營權爭奪與股東會程序控管
    編號 | EVL9HC76
    講師 | 陳楓
    出版社 | 學稔函授課程
    時數 | 180
    可觀看天數 | 365
    8折售價 NT$36045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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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講座重點說明 ▇ 

     

    課程特色

    2020年大同公司的經營權爭奪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對於大同案的法律問題你完全了解了嗎。所以透過這次講座,筆者想要帶各位認識2020大同案牽涉到的公司法173條、173條之1股東會召集權人、公司法195條「不及改選」解釋等相關問題。因為大同案最近真的吸引了學者高度關注,所以若在接下來的國考、法研所考出來一點也不為過!!!
     
    這次,筆者透過大同案、台新彰銀案今年兩大熱門議題帶你複習一次股東會程序特別重要的考點搭配案例做解哨。更貼心的是,筆者特別將2018公司法修正在股東會部分幾個重要議題呈現給大家。首先,介紹股東會的召集,特別是少數股東、控制股東之召集權,其次,帶領各位完整認識股東提案權(一次讓你搞懂到底修法後如何解釋本條)與最近因為台新彰銀案爆紅的公司法175-1表決權拘束契約等最新修法,一堂課讓你理解大同案、台新彰銀案所有法律問題。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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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雲端函授課程觀看期限:訂單完成日+365天

    2. 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陳楓
    陳楓
    台大法研所財經法組碩士生
    律師高考及格
    補習班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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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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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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