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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講座重點說明 ▇
在民事身分法域,親屬法近年來幾經修正,但繼承法卻無太大的變動(除了改採全面有限責任外),致使法條文字適用上的學說爭議一直以來都無法解決,亟待大幅修正。故民間修法小組開會討論後,行政院與司法院會銜於2016年底提出繼承法的修法草案,雖然很可惜的因為立法院屆期不連續,沒有完成修法,但此種耗時、集人力物力寫出的修法草案,仍然非常可能由行政院再次送件。
以考試功利主義的角度,這次尚未竟的修法重要性在於,草案的確解決了很多以往的爭議,且身分法大家林秀雄老師從2016年開始也為文四篇,討論草案修正內容。了解修法草案,有利考生於常在考試時「戴說、林說不知何說可採」之際,至少在採擇的論理上,能有一個更為堅實的論據,在答題中以立法論的加入,強化論述密度。
本主題以繼承編的整體架構為主,依次介紹繼承標的以及權利義務、法律關係可繼承性的核心問題:「一身專屬性到底是什麼?如何判斷?」。再以林老師四篇文章所提到的修法重點「代位繼承與繼承權喪失」、「繼承回復請求權」、「遺產分割與特留分侵害」為主題,一次統整現行法規定、現行學說實務有關爭議及修法草案所代表的爭議解決。其中,林老師文章中評釋實務判決,提出「無效之遺囑可否轉換為有效之死因贈與契約?」的問題,實乃連結繼承法、民總的共通問題,在司律改制下,此種牽涉民法各編的問題更具重要性,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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